主 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鼓勵參與政府採購之廠商重視企業社會責任(CSR),提升企業加薪意願,帶動薪資水準之提升,請機關辦理評選時將CSR指標納入評分項目一案,詳如原函,轉請查照。 說 明: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5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300104621號函(影本如附)辦理。